1.当塔吊的使用高度即将超过独立高度时,安装附着装置后在允许范围内继续升高,以满足施工高度的要求。
2.当塔吊安装高度在独立高度以内时,在地基的承受力差的位置或风力较大的地段施工时,由于塔机的弯矩作用可能导致基础的不均衡下沉,为防止事故的发生,可提前采取附着措施以确保 塔吊的稳定性。
3.当塔吊按照说明书要求正常安装附着后,由于基础、塔机构件、安装质量等方面的原因,造成塔机垂直度偏差大或超出允许范围时,可利用附着撑杆的调节螺栓对塔机垂直度进行矫正,在 可调节值内作调节。 塔吊垂直度允
许偏差值:在独立高度时,在无风、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与基础平面垂直度偏差在4‰以内;装设附墙框架和撑杆后,在最上一道锚固点以下允许
在2‰以内